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各个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顺应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变迁和历史发展大势,成为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逻辑起点和政策制定的现实依据。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时期,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从中汲取经验启示,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主要历程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围绕世情、国情和民情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分析,站在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立场上鲜明提出了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此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滑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是近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1922年7月,党的二大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1937年5月,毛泽东在党的会议上指出,“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很久以来“两种剧烈的基本的矛盾”。经过不断探索,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提出,“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廓清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所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经过三年努力,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经济、政治与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我们党适时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与之相适应,逐步完成“一化三改”,成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高潮,但后来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判断偏离了八大的正确方向,这给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重新探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社会主要矛盾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提出后,得到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确认和发展完善:十二大报告指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十三大报告首次采用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十四大正式将其写入党章;十五大报告认为其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十六大报告坚持了此种表述;十七大报告提出“两个没有变”即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变和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论断的提出有两大背景。其一,历经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2017年时GDP总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由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时的“很低”和1987年十三大时的“相当落后”,经由2007年十七大时的“总体上还不高”,发展到2017年十九大时的“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亦由改革开放伊始的“温饱不足”,经由1987年时的“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发展到2017年时的“总体小康”,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其二,我们的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经验启示
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目的在于分析和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鉴,启迪现实和未来。
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分析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才能更好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一百年来,我们党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民族大义和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需要的变化和满足情况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的近代中国社会,人民迫切要求彻底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在华特权。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造就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此后,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皆直接把人民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体,把人民的需要状况与人民需要的满足状况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表述转换,贯穿其中的就是人民需要层次的不断提升和需要范围的不断拓展:从八大指出“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到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再到十九大提出“美好生活需要”,强调“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从历史的长河来看,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就是一部社会全面进步史和人的全面发展史,是一部不断满足人民需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成就史。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不懈办好自己的事,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才能正确认清不同历史时期的国情。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表明,凡是从基本国情出发,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就正确,反之则会出现失误甚至错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之所以发生多次“左”倾错误,根本原因就在于未能认清中国的国情。正因如此,毛泽东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党正确分析新中国成立伊始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实际,正确判断社会主要矛盾,顺利完成了政权巩固和三大改造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八大把我国生产力发展还很落后这一基本国情突出出来,更新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八大对基本国情的正确判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国情的最大实际,强调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发展,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和“物质文化需要”皆发生了新的阶段性变化,党的十九大正是立足此种变化,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
实际上,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起草过程中,都有人提议修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但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这个问题未有定论,直至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调研中,几乎所有的反馈都认为,重新定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这表明,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正是基于实事求是这个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
只有掌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规律才能正确识别其“变”与“不变”。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出现剧烈演进时会发生质变,而在某一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历史时期则会出现量变或局部质变。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是这一认识的鲜明体现。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整体上具有稳定性,而其主要方面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表现出差异性。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相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乃是质变。这是因为,党的八大“标志着或者说划分了全面建设时代的开始与革命时代胜利结束的历史转向”。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十九大这三次重要会议,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变化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程度上的量变过程,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八大召开之时,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迫切要求变落后的农业国为先进的工业国;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之时,急迫要求纠正前一时期的经济混乱;十九大召开之时,我国发展已实现从经济匮乏到繁荣的转变,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紧迫的任务已不再是发展滞后的问题,而是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最新一次变化亦带有部分质变的特征,它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矛盾表现,即由较低层次供需矛盾向中高层级矛盾的转变,从“数量短缺型”供需矛盾向“优质不足型”供需矛盾转变,但总体上又未超出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这个矛盾的本质,是一个总体量变中不断发生局部质变的发展过程。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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